构卓企服

欢迎访问赣南茶未来茶叶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中心

商标争议和商标异议的区别有哪些?

2021-09-17分类:商标异议撤三 阅读:6

  商标争议和商标异议的区别有哪些?

  构卓企服介绍商标异议与商标争议的区别:

  1.二者的实质不同:商标争议的实质是对注册商标在线注册人的特殊保护措施;商标异议的实质是对初审商标的社会异议,包括商标所有人或在先申请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(或服务)上使用相同或类似注册商标的异议。

  2.这两这内容是不同的:商标争议的内容是权利争执;商标异议内容仅为对初步核准的商标提出异议。

  3.提出的时间不同:争议在被争议商标核准注册后一年内提出,即发给商标注册证一年内提出;该商标异议是在初步审定公告的三个月内提出的,即在《商标公告》刊登的三个月内提出。

  4.申请主体不同:争议方是特定的,即必须是在先注册人;异议人不是特定的,可以是任何机关、组织、企业或个人,包括在先注册人。

  5.提出的原因不同:争议商标必须与争议申请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(或服务)上的商标相同或相似;商标异议除上述原因外,还有违反《商标法》的禁止条款或其他规定等。

  6.处理机构不同:商标争议直接提交商标评审委员会;商标异议应当向商标局提出。对商标局的裁定不服的,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。

  7.收费情况不同:商标异议不收费。商标争议应支付评审费用。

郑重声明:黑茶属于保健食品,不能直接替代药品使用,如果患有疾病者请遵医嘱谨慎食用,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,仅作为参考。

上一篇:遇到商标侵权怎么办?三种反击手段!

下一篇:商标撤三与无效宣告区别是什么?

相关推荐

我要评论



关注我们

    构卓企服
返回顶部